1,正室可要回丈夫送给小三的房产。大婆的定心丸:谁说清官难断家务事?最新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可以说是从婚外情到生育权多方面,断清了复杂多变的夫妻问题:男方送了巨额财产给二奶,大婆可以依据婚内财产不能私自送予的规定,要回自已该有的财产;男方以孩子不是亲生的为由要离婚,但又不敢去做亲子鉴定时,法律默认为孩子是亲生的;女方不肯生孩子,男方不能强迫女方生育……这些最新解释,对于千千万万个埋头于厨房、单位、孩子身边的贤妻良母无疑是一剂强心针;有了这些解释,整日因操劳而容颜早逝的黄脸婆们,再也不用担心在若干年后会像《蜗居》里说的那样——会有人住你的房,用你的钱,睡你的男人,还打你的娃了。
当然,如果万一不幸,老公有了二奶,自己成了大婆,也不用操心!最起码老公乱送财产给二奶这方面就行不通了,婚内财产能保住,也就保住了安身立命的本钱,最起码不会有人住你的房子,用你的钱,还打你的娃,最多也只是睡睡你的男人,这样,最起码也有点物质安慰,有一个能保障正常生活的定心丸了。
2,婚外同居补偿“二奶”条文被取消
司法解释(三)征求意见稿中第二条,“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,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了财产性补偿,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或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的,法院不予支持;但合法婚姻当事人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主张返还的,法院应当受理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。”
先前婚嫁中一条不成文观念: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的时代即将划画上句号,而将翻转为嫁得好不如自己奋斗,男女双方共同努力所取得财富与权利更有保障。女性同胞们,在男女愈加平等的时代,社会现实以及法律都让我们有更多为美好生活而奋斗的理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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