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凑合婚姻,终是夫妻痛苦之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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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,经人介绍相识后,徐某与王某确定恋爱关系,因无感情基础,两人恋爱期间感情一般。徐某对王某并不满意,自称为了尊从父母意愿被迫答应与王某的婚事。恋爱期间,王某多次邀请徐某到家里玩,徐某总是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脱,而是强烈要求外出打工,王某坚决不同意。
2009年2月,在双方亲友的撮合下,两人在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。领证后,王某要求一起营业,享受夫妻生活,妻子徐某始终不肯答应,两人夫妻生活有名无实。为此,丈夫王某十分苦恼,性情也变得越来越暴躁。妻子徐某再次提出外出打工,丈夫王某仍然不同意,怕黄鹤一去不复返,自己竹篮打水一场空。通过双方亲友协商,原告徐某向被告王某交纳10000元保证金后,王某终于勉强同意妻子孔雀东南飞,徐某如愿踏上外出南下打工之路。 2010年1月8日,徐某怀孕后,终于同意按习俗与王某举行了婚礼,夫妻两开始正常营业。同年3月20日,徐某生育一女,其间的蹊跷只有丈夫王某和徐某本人知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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